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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所是依法设置的综合性质检机构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其开展的检测工作不受行政、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干预。
2、本所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、规程,按《质量手册》进行检测工作。对所有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。
3、本所全体人员要秉公办事,忠于职守,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馈赠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4、本所人员不得在被检测产品有关的单位兼职,不得从事与检测产品有关的研究、设计、制造和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工作。
5、本所人员严格遵守《客户机密与所有权保护程序》的有关规定,不得泄露所检测产品的检测结果,未经允许,不得向外部提供、借阅资料,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。
6、保证检测活动符合CNAL/AC01:2002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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